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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取消62项职业资格 将建目录清单

2015-07-20 作者: 浏览数:636

  就业的职业资格门槛要再降低了。

  7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

  同时,下一步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对此,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安鸿章指出,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职业资格都要取消,但是有些涉及安全的需要法律准入的行业,仍需要职业资格。比如火车司机、飞行员等。

  “关键是要纳入到未来的国家职业目录清单,未纳入的都该取消。”他说。

  再取消62项职业资格

  7月15日的常务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通过加大定向调控等措施,中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活力动力继续增强,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促进产业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各类市场稳定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创造了条件。

  下一步巩固稳中向好基础,继续顶住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清除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束缚和羁绊,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局面。

  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本次取消的是第四批,预计今年年底前还有第五批职业资格取消名单。这样到今年年底可以实现1/3以上的职业资格取消。

  此前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从2014年开始的前3批,共取消了149项各类职业资格。加上第四批有211项各类职业资格取消。

  对此,北京大学中国职业研究所副所长李杰教授认为,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职业资格很有必要。

  “因为很多职业资格认定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行为,是自上而下的,并不是市场行为,很多都是行政的管制设计出来的,这种取消是应该的。”他说。

  像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本身职业资格含量低,比如港口装卸工技术含量不是很高。而像网络广告,以及电子贸易、外贸业务职业资格,本身准入意义不大,因为企业主要看实际业务水平。

  武汉某大学就业中心的一位专家也指出,职业资格取消已经涉及到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很多大学盲目考证,但是拿出这些证,企业并不认可。所以职业资格很多还是市场来决定。

  此前媒体有报道称,某大学生毕业生有65个正式证书,其中国家职业资格类证书6个、国家级荣誉证书5个,但仍找不到工作,导致如此的最主要原因是,市场并不认可这些职业资格证书。

  将建目录清单

  本次常务会议则强调,下一步要建立好职业资格的目录清单。

  上述会议指出,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

  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一方面,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对此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安鸿章指出,过去很多部委确定的一些职业资格没法律依据的都该取消,因为很多是根据某一个部门条例,或者部门设定的一个规章来设的。

  之前各个部委都设定有职业资格,但是很多部委都已经撤消了,更不应该有。但是涉及安全的一些职业资格,如高铁司机,都涉及到职业标准,类似的还有航天等,未来需要制定职业标准。

  哪些该保留,这涉及到国家职业清单,其实就是职业大典。“有些部门可能要设定水平评价,比如瓦匠、木匠,但是可以在行业部门设定。”他说。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此前指出,人力资源部此前下发了《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四个取消”的原则要求。

  即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就是把准入类改为水平类。二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四是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要经过人社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的试点,然后再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框架。

  北京大学中国职业研究所副所长李杰教授认为,即使有些行业涉及到安全需要有职业资格准入,其培训和考试也应该分开,甚至不用学可以直接考,美国就是这样。

  而保留哪些核心还是要制定好目录清单,这个清单肯定要公布的。“要解释一下哪些取消,哪些保留,保留的理由,今后哪些要再增加,通过什么程序来增加,这些问题都要解释清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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