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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的实施通知

2015-12-10 作者: 浏览数:810

  近日,CNAS发布通知,关于《实验室认可申请书》和《实验室评审报告》的事宜作说明,通知说到新修订文件的使用日期、申请注意事项等内容。详情如下:

  新修订的《实验室认可申请书》(CNAS-AL01)和《实验室评审报告》(CNAS-PD14/11-B/4)于2015年11月30日发布,2016年3月1日实施。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3月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版本均可使用。2016年3月1日后,旧版本停止使用。

  拟于2016年3月1日前递交认可申请,3月1日以后进行现场评审的实验室,为了保证现场评审的顺利进行,建议提前使用新版表格填写实验室认可申请。

 

关于发布和实施新修订的《实验室人可申请书》及《实验室评审报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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