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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忧农药残留 呼吁为“舌尖”安全设关卡

2015-03-11 作者: 浏览数:475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百姓热切关注的问题,而其中农药污染又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老大难”。9日,全国人大代表、佑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就表示,中国农产品虽然有法可依,但在农兽药残留方面依然“缺标少规”。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而产生的,兽药残留则是过度使用抗生素、滥用药剂导致。对于农兽药的残留情况,戴天荣表示,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应健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

  戴天荣说,食品安全有法可依,中国2006年、2009年、2013年分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

  “要判定农产品和食品是否‘合规’,首先就必须有‘规’。”戴天荣认为,从我国2006年以来的监管实践和司法实践看,中国农兽药残留标准仍然存在两大问题,突出表现为“缺”。

  戴天荣所说的缺,一个是“明物质”缺标准,主要指已登记使用的农兽药和已明令禁限用的物质。“我国登记使用的农药620多种,目前仅对其中387种农药制定限量指标。”戴天荣认为,由于标准缺失,基层监管工作十分尴尬。

  另一个缺,他指的是,“暗物质”缺预防,主要是新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这类物质既难预知,也难监管,往往一经发现就会在全产业链传导。比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

  保障“舌尖”安全,代表疾呼要为农药残留标准设立关卡。戴天荣表示,要尽快将农兽药残留标准管理制度从“法不禁止即允许”的“列举制”转变为“法不允许即禁止”的“准许制”,探索建立“准许标准、一律标准、豁免标准”三位一体的农兽药残留标准管理新制度。

  “将“准许制”写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高度予以确立。”戴天荣还表示,要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与农兽药登记许可联动、与质量安全监测联动、与农产品国际贸易联动、与国际标准制定联动的新机制。

  针对农药残留的现状,傅企平还建议要广泛宣传,同时加强源头管控,从生产、销售、使用三个环节严格管控,建立农药配给制度,要求种植户建立农药使用档案,从全过程监管农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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