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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实验室认可技术负责人职责

2018-12-26 作者: 浏览数:3526

   任职条件:

  2.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实验室主任任命;

  2.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见备注);

  2.3 掌握与本实验室检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4 接受过实验室认可的系统培训,能够了解认可的基本要求;

  2.5 掌握管理体系方面的知识,熟悉本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2.6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2.7 能够处理检测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能准确判断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2.8 有相应的计量学知识及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能力,能对检测结果的正确性作出判断;

  2.9 能够对检测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

  岗位职责:

  2.1 全面负责本公司技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2 负责本公司技术作业指导文件、技术记录表格、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及相关体系文件的审核;

  2.3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工作;

  2.4 组织有关人员解决检测活动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资源的提供;

  2.5 制定本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

  2.6 审批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2.7 审批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不确定度报告;

  2.8 制订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方案,并负责规划措施的论证和审定工作。

  2.9 负责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其资格的确认;

  2.10 负责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的审批;

  2.11 批准允许偏离的申请,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批准标准物质报废申请。

  2.12 主持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审批分包方评审结论和合格分包方名册;

  2.13 审核供应品和服务采购申请中的技术内容;

  2.14 主持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2.15 审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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