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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曝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 质疑无许可厂商为何上市

2015-05-19 作者: 浏览数:894

  “95%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是拼凑的假冒伪劣计量产品”,“‘三不是红顶机构’与非法产商勾结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篡改技术标准和考核要求、控制市场准入条件、打压真正专利技术企业”……

  近期,机动车检测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5月16日,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教师姚圣卓、原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中关村(15.16, -0.63, -3.99%)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曹剑锋等专家再次向媒体曝光了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10年造假黑幕。

  机动车检测场问题普遍

  在当日召开的“绿色在行动(系列二)《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技术澄清专家研讨会”上,韩应健告诉记者,目前机动车检测场大量采用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是非常准确的检测技术方法,但要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生产和进行技术质量考核才行。

  “但实际上,95%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是拼凑的假冒伪劣计量产品。”韩应健说。

  韩应健告诉记者,目前机动车检测场普遍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没有执行设备仪器标准。韩应健说,执行设备标准,对所有设备商的仪器设备严格检验考核,是制定标准的初衷和目的,也是全国开展简易工况检测的重要技术保障。“但这项工作没有开展,环保部对所有设备商的仪器设备没有建立准入制度(核准、产品目录等)。”

  “环保部污控司有关领导在2009年的一次大会上明确表示,对仪器设备不考核,考虑搞备案。”韩应健说,“但事实上,备案也没有开展。于是,市场大量出现设备不断压低售价,以最低价格争夺市场的情况。”

  “计量标准本应该强制执行,计量设备不按标准考核,相当于没有标准!哪不就是摆明了要让假冒伪劣设备进市场吗?”韩应健说。

  二是控制软件不统一。检测控制软件由各个设备商自己开发,不能保证对简易工况检测过程的控制与国家标准一致。比如流量数据采集和浓度数据采集的同步处理、设备标定、操作界面、加载减速扫描最大功率等,容易混乱或功能缺失,甚至给利用软件生成假数据的作弊行为留下机会。

  三是汽油车简易工况限值偏宽。许多地方直接采用HJ/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的最宽限值,太宽松。

  四是培训更不上。操作员频繁更换,培训更不上。对于正确操作、仪器定时校准、正确维护、对检测原理和设备构造等等,存在多种问题。虽然通过了计量认证,但是《质量手册》执行不好,质量管理不到位。

  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曹剑锋告诉记者,2014年以来,有两家没有简易工况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厂商申请了上市。

  “一家是佛山市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今年1月批准上市。另一家是深圳市某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曹剑锋说,根据这两家公司招股说明书介绍的经营业绩,销售的“简易工况法设备”共占有市场总量的80%以上。

  “两家企业都在招股说明书中有意隐瞒了金铠星公司(2001年1月承担国家2000年重点国债投资项目--“简易工况法机动车排放检测设备”项目)是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对此,金铠星公司在2014年6月和10月向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中国证监会[微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部门,就这两家企业的侵权、涉嫌重要信息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情况进行了实名举报,还向法院起诉了两家公司涉嫌技术侵权。”

  “现在案件还在诉讼中,但不知何因证监会在2015年1月批准某仪器股份公司上市了?”

  “三不是红顶机构”作祟

  颜梓清是“简易工况法”国产化项目总负责人,她对记者说,“我们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20多名教授及研究员花3年时间研发了ASM、VMAS、LUGDOWN、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设备系列产品。”

  她说,这些研究成果在2003年获得了《科技成果证书》,专家组成果鉴定结论是:“金铠星自主开发的具有自我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属国内首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推动我国I/M制度、产品国产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市场推广中,一夜之间就冒出了好几家生产商。我们当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反映,反而得罪了他们。”颜梓清说,在之后的这些年中,不断地被税务稽查;办公地址屡遭无故查封,无法办公;账户被冻结、工商禁止变更;生产基地被暗地拍卖,无法生产;税务停开发票一年,产品无法销售。

  “我今天就要给大家报报料!”颜梓清说,当时环保部某些官员为了让上述两家公司生产的《简易工况法》设备尽快占领市场,还专门委托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成立专家组负责指导各地机动车检测,并要求不对“简易工况法”进行技术考核。之后,各地市成立的“三不是红顶机构”机动车排污监控机构近40家。

  颜梓清将那些“三不是红顶机构”称为政府养的“拦路虎”。在她展示的PPT中,这些机构包括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国计量协会机动车计量检测技术工作委员会等。

  “它们不是政府机构,人员编制不是公务员;不是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不是法人性质的承担行为责任的机构。”颜梓清说,但这些机构却可以参与政策的制定、技术的权威评审和市场的监管控制。

  颜梓清说,这些机构制定政策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和国家发展,而是如何保护他们的利益共同体;他们评审技术不是选择先进的技术和有质量保障的产品,而是选择与他们有利益关系的企业;

  他们对市场的监管不是规范市场,而是打击和阻挠与他们没有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

  上述专家还告诉记者,某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生产厂商的负责人,还通过公关,成了“三不是红顶机构”计量检测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和政策法规标准评审专家,并通过与“三不是红顶机构”勾结篡改了技术标准。

  清查假冒伪劣技术设备

  汽车尾气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80%,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要全部淘汰。”

  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也曾提及“机动车尾气治理”,要求“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据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3年,全国仅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就有640.6万吨,另有一氧化碳3439.7万吨、碳氢化合物431.2万吨、颗粒物59.4万吨,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京津沪机动车排放平均占大气污染源24%左右。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今年“两会”上也曾表示,汽车尾气在大气污染和其他污染中占31%左右。应当说,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

  但目前我国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基本失控”。上述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在新车(销售前)、在用车(销售后)两个环节,都存在大量的造假行为。目前全国拼凑的假冒伪劣“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占90%以上(多达5000多条),检测数据误差高达30%以上。

  各地机动车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限值不统一,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在用排放标准相差11~21倍。检测机构“杂、乱、多”,缺乏技术能力,管理混乱。检测买标卖标现象普遍。各地政府投资建设的车辆检测监管网络形同虚设,不能实现互连互通,对检测作假和虚假数据无法监管。

  “大多数检测场缺乏成套设备技术性能的考核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等相关法规的支持,设备良莠不齐,检测市场混乱,作弊手段多,车虫寄生现象普遍。”姚圣卓说。

  姚圣卓认为,全国重点地区应统一尾气检测方法,加快相关标准、法规、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制定、补充和修订,研发尾气排放检测用和检定用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

  上述专家还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尽快清查假冒伪劣检测技术设备,政府相关部门与“三不是红顶机构”尽快脱离依附关系,严查“三不是红顶机构”与不法产商的违法行为,规范环检机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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