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6日,台湾地区预告修正“应施检验儿童雨衣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7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此次修订在检验标准中增列CNS 15138-1“塑胶制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试验法-第1部:气相层析质谱法”。
考虑儿童可能因穿着劣质雨衣导致伤害事件发生,为保障儿童穿着安全,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于2015年3月11日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将“儿童雨衣”列为强制检验商品。凡标示“儿童雨衣”或“适穿身高70公分以上至150公分以下”的一般儿童雨衣商品,均属强制检验范围,但因具有防水功能的纺织服饰系属于成衣范围,已有相关规定,则非属强制检验范围。
自2015年9月1日起境内产制或输入的儿童雨衣须符合检验规定,完成检验程序,并贴附商品检验标识,才能进入台湾市场,若未符合检验规定,经该局查证违规属实者,将依“商品检验法”第60条规定处以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