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认可收费规则发布通知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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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CNAS-RC04:2017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规则发布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以及《认可收费项目和标准》(2017版)的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对CNAS-RC04:2016《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文件进行了修订。
经批准,CNAS-RC04:2017《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将于2017年1月1日发布实施,并将在实施后代替CNAS-RC04:2016,请相关机构及人员予以关注。
以上认可规范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认证机构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