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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警惕仿真食品背后的风险

2017-08-01 作者: 浏览数:634

        近年来,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不少产品在设计时都采取了各种新奇造型。冰激凌型的蜡烛,带草莓型挂件的毛巾,糖果型的冰箱贴,一款款产品不仅能点缀家居,看起来似乎还很“好吃”。然而,就是因为出口的产品 “看起来很好吃”,宁波一家企业竟连续遭遇欧盟官方的通报,相关产品也被要求从市场召回。连遭通报不仅导致后续订单无法继续履行,也给企业在当地市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调查发现,被通报的产品是该企业按欧洲客户要求生产的塑料冰模,冰模中注水冷冻后可制取冰块,用于冰镇酒水。由于产品属于食品接触材料,企业在出口前已按照欧盟和德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对卫生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合格,但仍在欧盟抽查中意外被判定为不合格并被责令下架。

        根据欧盟方面反馈的信息来看,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其造型精致小巧,部分产品外观类似水果,因此很容易吸引儿童将其放入口中,甚至误食。因此,虽然明显不属于常见的儿童玩具,但欧盟抽查时,认定该产品易吸引儿童,除了卫生项目外,还需符合玩具安全要求。结果该批冰模的尺寸不符合玩具安全标准EN71中有关小物件测试的要求,这意味着它们一旦被儿童放入口就可能引发窒息等事故,被判定为不合格。

        据悉,欧盟对于类似可能引起儿童吞食事故的产品,监管的严格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国家。早在1987年,欧洲就发布了专门法规87/357/EEC即《危险仿真产品指令》,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可能引起危险的仿真食品。所谓仿真食品,是指本身不是食物,但形态、气味、颜色、外观、包装或大小等特征可能误导消费者,特别是儿童发生吞食,引起窒息、中毒等危险的各类商品。除了该指令,欧盟的玩具、童装甚至化妆品等产品的标准和法规对防范儿童吞食都有严格规范。其他各种因外观、造型容易吸引儿童的产品,欧盟在抽查时通常也都会参照儿童用品要求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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