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从12月26日起,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组织开展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面对全市所有水产品养殖企业,重点是水产品供应企业和小、远、散养殖企业,采取现场检查和快速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苗种和其他投入品购入清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的记录情况、生产现场和库房是否存放禁用药物、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等。截至本月29日,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80家,发放“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单”200份,对其中20个场家的大菱鲆实施了快速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扔将继续进行,下一步葫芦岛市将继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