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况不予备案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018年3月1号,意见稿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事项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得组织生产。
同时,意见稿还指出,四种不予备案的情况,包括以分装、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同一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使用牛初乳原料或在0-6月龄段产品中使用香精香料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予以备案的情形。
此外,备案材料虚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注销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配方等存在安全性问题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取消备案等情况下,予以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取消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
该备案制在知名乳业专家宋亮看来,是政府加强对专业化食品产业领域监管释放的信号,他认为,该备案制的推行将使得行业更加规范、健康、良性地发展。
牛初乳市场将再次被打击?
上述意见稿中,牛初乳原料再次重申不允许被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对此,国家乳业技术创新牛初乳产业联盟会会长段旭煌为牛初乳“抱不平”,“可以用、禁用的原料,婴幼儿配方奶粉管理规定是很明确的,禁用原料方面不应该单独提牛初乳,很多东西包括鱼油、螺旋藻等都是禁止添加到婴幼儿配方奶粉,但为何备案意见稿偏偏提牛初乳。”他担心,备案意见稿这样提及牛初乳会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婴幼儿不能吃牛初乳,又会对牛初乳行业造成不应该有的打击。
资料显示,曾经的“网红”牛初乳因2012年4月19日卫生部颁布的“牛初乳禁令”跌入谷底。禁令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其他食品可以添加使用牛初乳。当时卫生部网站就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一事作出解释称,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而经历过近6年的调整恢复,牛初乳销售规模虽远达不到2012年前的水平,但已出现行业复苏。目前我国牛初乳粉原料年整体产能约500吨,牛初乳功能性食品已经形成50亿元以上的市场规模,且每年以超过3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据段旭煌介绍,目前牛初乳市场消费群80%是集中在婴幼儿及老年人,2012年禁令出台后,适用于婴幼儿的牛初乳产品多是独立包装的牛初乳。
但宋亮认为,牛初乳在婴幼儿产品运用目前还没有临床研究,能否添加国内还没定论,出于谨慎考虑所以被禁用。他认为此备案不会对牛初乳市场造成影响,“此前已是禁,目前国内牛初乳作为成人营养保健原料使用很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