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着力提升制造业供给质量水平,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开展原材料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组织实施原材料重点标准制修订专项,推动制订质量分类分级规范,鼓励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组织开展原材料重点产品质量抽查,鼓励建设原材料领域国家(省)级创新中心。
(二)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推动汽车、船舶、航空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加快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施《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建立健全船舶建造和修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船舶安全重点标准和船舶防污染重点标准,组织编制并定期发布优质船舶配套产品目录。推动民机型号研制过程质量控制提升,推动AS91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转换,组织编制《91系列标准实施指南》。
(三)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
开展重点产品国际对标,支持中药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及应用,进一步扩大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发布《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发布纺织十大类创新产品。组织开展消费品工业个性化定制和创新示范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推动服装、家用电器、玩具和婴童用品、文教体育用品、箱包、制鞋等行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
《通知》要求,要大力推动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发展,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发展智能制造。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总结发展经验和模式,加快智能制造在《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和传统行业的普及应用。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快基础共性与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支持标准推广应用和国际合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与核心工业软件。加大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在民爆行业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企业提高在线检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二)支持绿色制造。
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工艺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推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完善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滚动发布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名单。组织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遴选及对标达标工作,推动工业能效水效持续提升。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联合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等相关部门研制并发布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开展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工作。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工业“四基”、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等能力建设,护航质量品牌提升。鼓励行业协会根据工艺控制水平、产品应用环境等差异制定分类分级团体标准,满足不同层次使用需求,开展产品质量综合评价,引导理性消费选择。鼓励实验室开展产品对标,及时发布质量分析、质量预警等信息。支持设立中国工业品牌培育联盟,开展品牌培育相关研究,推动品牌培育标准贯标工作,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品牌培育开展技术服务,提高工业品牌培育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