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加大检验检测力度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近900万元,用于采购食品安全检测相关设备,进一步增加我市检验机构检验范围和水平,努力将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打造成全省区域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和全国最先进的地级检测中心。实施“食安烟台建设三年提升行动”。2018年,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2200多万元,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加大各类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创建一批“食安烟台”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流通示范单位、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等,着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整体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烟台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等有害因素、异常病例和异常健康事件进行监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到健康”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及时分析和通报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多万元,用于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和举报奖励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多方筹措资金,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向上下游延伸
先后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300多万元,建设覆盖全市、信息完整的肉类蔬菜类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环节全程追溯管理。为处理好市区餐厨垃圾,我市投资1.2亿元通过BOT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建成市区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并于2015年3月开始试运行。每年市财政补贴600万元,彻底解决市区餐厨垃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