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规则和要求(上)
2018-07-18
作者:
浏览数:1201
1、申请认可的境内实验室,须提交完整的中文申请材料,必要时可提供中、外文对照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解读: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外资性实验室,明确规定要按我们中国的规则行事。
2、实验室申请的检测 / 校准能力应为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 对于不申请实验室的主要业务范围, 只申请次要工作领域的, 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于虽然申请了主要业务范围, 但不申请其中的主要项目, 只申请认可次要项目的, 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所申请认可的能力,实验室应有足够的、持续不断的检测经历予以支持。
如近两年没有检测 / 校准经历,该能力不予受理。实验室不经常进行的检测或校准活动,如每个月低于 1 次,应在认可申请时提交近期方法验证和相关质控记录。如实验室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果的准确性, 该能力不予受理。 对特定检测或校准项目, 实验室由于接收的委托样品太少, 无法建立质量监控措施的, 原则上该能力不予受理,除非实验室能够提供其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记录。
解读: CNAS现已对申请实验室所申请的检测 / 校准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是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
什么是经常开展的项目?
a. 必须是实验室的主要检测 / 校准项目;
b. 每个月至少有一次检测 / 校准经历活动。
什么是成熟的项目?
a. 要求实验室人员比较娴熟, 仪器设备性能稳定: 实验室的检测 / 校准业务量应该比较多、并且是持续的, 不能上半年忙的要死要活, 下半年可以关门回家睡大觉的那种具有强季节性的业务活动,比如说粽子、月饼的检测就属于此类型;
b. 近两年没有开展或再开展的检测 / 校准活动,不能算具备成熟的检测 / 校准项目,即使两年前经常做、非常成熟也不行,正所谓:手不磨容易生茧,刀常不用就容易生锈,过期无效作废。
c. 检测 / 校准经历每月少于一次的,要实施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活动,以避免检测 / 校准能力的退化;
3、实验室无论何种原因未保存原始记录或原始记录与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中的结果不一致, 将导致不予认可或撤销认可资格。 在认可评审过程中, 无论何种原因,实验室不能提供检测或校准原始记录, 无论是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中的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将导致不予认可或撤销认可资格。
解读:对原始记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无原始记录的,不能算具备相关的检测 /校准经历,再次强调分包的项目,不能算具备相关的检测 / 校准经历。同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