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认证中如何做好实验室的保密工作
2018-09-19
作者:
浏览数:1590
做好实验室的保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1 熟悉保密法规
保密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还有与之相配套的保密法规体系。将保密法作为实验室保密工作的准绳尤为重要。通过学法,使检测人员知法、懂法且能学以致用。例如,实验室在检测过程中要涉及客户的样品接收、检测数据传送、分包方信息统计等的保密需求,需要检测人员在此情况下建立保密的大脑映射
2 保密培训
CNAS认证实验室保密培训可以利用各种媒体、现身说法、国内外重大案例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宣传,潜移默化地对检测人员进行保密法的教育。将保密教育工作化为一股自主的推动力,推动检测人员自觉执行实验室各项保密规章、程序,将保密形成一种习惯、责任、素质。实验室认可准则对实验室的保密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实验室应围绕其所作的规定,建立具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及程序,其中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建立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目的是为了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不受侵犯,维护客户权益。在此程序的制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规定中心质量负责人、资料保管员、检测人员在工作中的保密职责。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进行管理与监督。资料保管员负责归档文件资料、数据记录、设备说明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检测人员负责对检测过程中获得的保密信息和本实验室内部保密信息的保密。
应界定客户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图纸、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客户和分包方的档案、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保密信息等均属于机密信息,并由资料保管员专柜保管,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只限与该项检测任务有关的检测人员借阅,不准复制、转抄。
应要求检测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机密信息不准向外泄漏,不准用于本单位技术开发;CNAS认证对检测的数据和结果、检测记录不得随意放置,应妥善保管,以防无关人员了解检测信息;检测数据、结果未经审核、审批,检测人员不得事先通知客户;到现场参加抽样、检测的人员,不准借故窃取、泄漏厂方的机密信息和专利技术。
对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检测室负责人同意并在没有指定人员陪同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检测工作区域;客户要求对其相关的检测进行监督时,应经检测室负责人同意,并做好有关保密、防护工作,允许其进行合理监督,以免侵害其他客户的利益。
CNAS认证检测样品须妥善保管,除作为本中心检测用和分包检测用外,不得他用,也不得提供给他人(除非客户自己要求),保留样品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调用。
中心的检测报告只发给客户及业务室归档各一份,未经客户同意和中心质量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印外传;客户要求用传真、电子邮件传递检测结果时,应注意传递方法,以防扩散或泄密;客户若有其他特殊保密要求,在业务委托时向业务室提出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告中心质量负责人;未经质量负责人同意,外部人员不得调阅已归档的检测数据、质量记录等信息资源。
3 保密制度
CNAS认证实验室的保密制度需要不断健全,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以充实、完善,使其更有现实针对性。比如: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保密教育制度、检查制度、领导责任制度等。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发挥制约作用,所以,实验室的检测人员只有认真履行保密制度,才能发挥它的意义。同时,也只有在认真实施的过程中,才能发现问题,才能从实践中使制度得到充实、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