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使用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需提供技术机构对该设备的验证证明,以增强该设备出具数据的可信度。其方法有:
(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来给出可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
(2)可以通过三台以上同类仪器设备对可分割的同一样品进行比对;
(3)用于综合性检验的仪器设备,可通过对该设备的基本参数的校验来进行。如这类类仪器带有自校程序,还必须包括用自校程序进行自校等。对未经定型的专用仪器设备,在资质认定时,应当检查该仪器设备是否经具备资格的检定或校准部门验证其可靠性,经验证符合要求的,方可作为实验室的能力加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