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卫生主管部门2月26日预告修正“基因改造食品及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包装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装食品,凡转基因原料含量达3%以上,均须作出字体不小于5mm的明确标示。
这项规定主要针对大卖场、批发商、杂粮行等业者,标示范围包括黄豆、玉米、大豆粉等。根据修正后的“应遵行事项”,自10月1日起实施更为严格的第二阶段,转基因原料制成的加工品如豆浆、豆腐、豆花等,也将纳入标示范围;第三阶段预计明年元旦实施,市面上所有摊商贩卖的转基因原料及加工品一律强制标示。
依照台湾现行法令,转基因黄豆及玉米含量达5%以上的食品须作出标示,其他转基因原料如马铃薯、南瓜、甜椒等,只要经过“查验审核登记制度”即可面市。此次修正“应遵行事项”,旨在规范所有含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台湾卫生官员表示,30天评论期满后将择期正式发布公告。
据了解,在台湾进口的食品中,黄豆每年总量约220万吨,其中仅2万多吨为非转基因。近年来,台湾社会对于转基因食品的争议不断,学界也是看法不一。林口长庚医院临床毒物科主任颜宗海认为,转基因作物的蛋白质构造与自然结构不同,可能诱发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