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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环境监测怎么管?

2015-06-03 作者: 浏览数:729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推进过程中,如何才能得出公正、客观、准确、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日前,在浙江省召开的首届宁波环境监测论坛暨宁波环境监测技术与质量管理研讨会上,这一议题成为讨论重点

  国务院环境应急专家组副组长、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工齐文启研究员表示,相比地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民营企业能够有更多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持。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授权由环保部门管理民营环境监测企业,且目前全国600多家民营环境监测企业的计量认证、技术认证都不归环保部门,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此,建立民营环境监测企业的诚信体系非常重要。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法处副处长李静云表示:“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对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可以实施行政拘留。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行政处分。”计量审批、认证都是源头管理,但环保部门应更注重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抽样比对测试、鼓励社会广泛监督等方式,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好的监管。

  为准确、有效获得监测信息,会议推介了“环境监测前置服务”。“以往环境监测站除了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时会帮企业分析超标排放原因,日常的监督性监测中很少会开展这项工作。现在,第三方监测可以提供更为全方位的服务。”齐文启说。

  在会上,据宁波国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慈溪联诚电镀有限公司、慈溪市杭联水处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向维海洋仪器导航仪器有限公司签署了《环境监测前置服务协议》。据宁波国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提出“环境监测前置服务”的理念,以及推广“创新减排技术”和“环保管家”服务,能够帮助企业预测预防末端超标排放、实现技术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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