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报送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并正式批复,标志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已由申报和设计阶段转向建设阶段。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共同建设1个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国土资源部建设1010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31个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改建2个地下水均衡试验场、1个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年,2015年重点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启动东北和西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兼顾中南、东南、西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2016年全部完成华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基本完成东北和西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开展中南、东南、西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2017年全部完成东北、西北、中南、东南、西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根据2012年公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有关项目,总投资达346.6亿元。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的正式启动,也有望给监测行业的上市公司带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