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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2015上半年国抽产品质量状况

2015-08-11 作者: 浏览数:810

  2015年上半年,质检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紧密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6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5年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36种。其中包括:童车、旅游鞋、针织内衣、童鞋、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学生用品、轮滑鞋和摩托车乘员头盔等8种日用及纺织品;吸油烟机、电烤箱、微波炉、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源适配器等7种电子电器;纸尿裤和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等2种轻工产品;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脱粒机、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和农用薄膜等5种农业生产资料;镁碳砖、非金属密封板、砂轮、钢丝绳、阀门、稀土氧化物、动力用煤和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产品等8种电工及材料;车床、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床、锁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6种机械及安防产品。

  (二)2015年上半年,共抽查了2449家企业生产的2476批次产品,检出23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6%,从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4%,与近三年整体情况对比,呈现波动上升态势;与2014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相比,降低了1.9个百分点。

  (三)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5.9%、23.7%和60.4%,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4.9%、94.7%和87.5%。与2014年相比,中型企业抽查合格率上升了0.7个百分点;大型和小型企业抽查合格率分别降低了0.9和3.8个百分点。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小型企业抽查合格率相对较低。

  (四)从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抽查情况看,2015上半年抽查了8 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覆盖549家企业的549批次产品,检出48批次不合格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3%;抽查了9种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覆盖600家企业的621批次产品,检出59批次不合格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5%。

  (五)从不同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布情况看,2015年上半年抽查合格率为100%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11.1%,比2014年同期降低了0.8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91.7%,同比上升了7个百分点。抽查的36种产品中,有2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仍有3种抽查合格率低于80%,其中轮滑鞋产品抽查合格率最低,仅为58.1%。

  二、区域质量状况分析

  (一)2015年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基于抽查产品种类及其产业分布情况,各地区抽样数量有所差异。抽查产品数量较多的主要是华东和华南地区,分别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52.2%和21.0%;东北和西北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少,均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3.7%。从行政区情况看,浙江省抽查企业数量最多,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1.7%;其次是广东省,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0.8%。

  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各省(区、市)抽查情况表

 

序号

地区

抽查企业数(家)

抽查产品数(批次)

合格产品数(批次)

产品抽查合格率(%)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

1

北京市

35

37

35

94.6%

5.4%

2

天津市

34

38

36

94.7%

5.3%

3

河北省

74

74

59

79.7%

20.3%

4

山西省

9

9

9

100.0%

0.0%

5

内蒙古自治区

25

25

23

92.0%

8.0%

6

辽宁省

73

73

66

90.4%

9.6%

7

吉林省

8

8

6

75.0%

25.0%

8

黑龙江省

9

9

5

55.6%

44.4%

9

上海市

104

109

104

95.4%

4.6%

10

江苏省

236

241

233

96.7%

3.3%

11

浙江省

523

536

481

89.7%

10.3%

12

安徽省

50

51

45

88.2%

11.8%

13

福建省

155

163

148

90.8%

9.2%

14

江西省

43

44

41

93.2%

6.8%

15

山东省

149

151

144

95.4%

4.6%

16

河南省

63

63

54

85.7%

14.3%

17

湖北省

42

42

38

90.5%

9.5%

18

湖南省

24

24

23

95.8%

4.2%

19

广东省

503

523

453

86.6%

13.4%

20

广西自治区

4

4

4

100.0%

0.0%

21

海南省

/

/

/

/

/

22

重庆市

26

26

23

88.5%

11.5%

23

四川省

83

83

75

90.4%

9.6%

24

贵州省

13

13

10

76.9%

23.1%

25

云南省

40

40

39

97.5%

2.5%

26

西藏自治区

/

/

/

/

/

27

陕西省

22

22

17

77.3%

22.7%

28

甘肃省

18

18

18

100.0%

0.0%

29

青海

/

/

/

/

/

30

宁夏自治区

8

8

8

100.0%

0.0%

31

新疆自治区

42

42

42

100.0%

0.0%

 

  (二)从抽查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抽查产品数量较多,共抽查1945批次,占抽查产品总数的78.6%;中、西部地区分别抽查了250批次和281批次,占抽查产品总数的10.1%和11.3%。东、中、西部抽查产品质量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4%,与国家监督抽查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中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8.4%,低于国家监督抽查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2%,高于国家监督抽查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与2014年相比,西部地区抽查合格率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下降了1.7和4.6个百分点。

  三、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日用及纺织品。上半年抽查了8种661家企业生产的681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9.6%,比2014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其中,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抽查合格率为100%;童车、针织内衣、学生用品、摩托车乘员头盔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旅游鞋、童鞋、轮滑鞋3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下,轮滑鞋质量问题较突出,主要不合格问题是制动器项目,产品抽查合格率为58.1%。

  (二)电子电器。上半年抽查了7种427家企业生产的434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8.7%,比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其中,微波炉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吸油烟机、电烤箱、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源适配器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下,储水式电热水器质量问题较突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能效等级项目,产品抽查合格率为68%。

  (三)轻工产品。上半年抽查了2种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比2014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纸尿裤和卫生巾(含卫生护垫)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为95%。

  (四)农业生产资料。上半年抽查了5种348家企业生产的348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1%,比2014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其中,杀虫灯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脱粒机、植物保护机械和农用薄膜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

  (五)电工及材料。上半年抽查了8种543家企业生产的543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7.8%,比2014年降低了4个百分点。其中,稀土氧化物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镁碳砖和钢丝绳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非金属密封板、砂轮、阀门、动力用煤和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产品等5种产品的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下。

  (六)机械及安防。上半年抽查了6种350家企业生产的350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比2014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其中,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锁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车床和木工机床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下。

  四、跟踪抽查结果分析

  (一)产品跟踪抽查情况。从跟踪抽查情况看,2015年上半年抽查产品中,近5年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25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69.4%。其中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3种产品连续3年产品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与2014年相比, 2015年上半年跟踪抽查了24种产品,有10种产品抽查合格率有所提高,平均提高了4.9个百分点。其中,产品抽查合格率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钢丝绳,上升了12.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储水式电热水器,下降了14.5个百分点。

  (二)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情况。在跟踪抽查的219家前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中,发现有61家企业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占跟踪抽查企业总数的27.9%;在实际抽样检验的158家企业中,有135家企业产品跟踪抽查合格,占跟踪抽查企业总数的61.6%;有23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占跟踪抽查企业总数的10.5%。跟踪抽查结果表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格后处理,督促生产企业整改复查,发挥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与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2015年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已通过质检总局网站分批向社会公告,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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