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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改的进展报告

2015-11-12 作者: 浏览数:1072

  日前,质检总局科技司官员王越薇在全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部署会上报告,主题是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的进展报告。

  质检总局科技司王越薇讲到,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务院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重要举措。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进一年多来,取得了重要进展。据统计,到2014年低,全国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同比下降1.97%,企业性质的检测机构同比上升1.52%。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对检测行业特别是事业单位产生重要影响。

  

  改革的进展和成果

  

  从中央层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质检总局成立了11个部门组成的整合工作组,收到24份中央部门整合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部门整合工作有序进行。为了加强对先期事检单位的政策支持,科技司和发改委高技术司联合实施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转企改制整合力度大、成效显著的检验检测机构;优先支持参与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及地区建设;优先支持实施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整合组建大型检验检测集团的机构。目前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结束,并上报至发改委。

  科技司和科技部政法司联合开展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转企改制,提升科技服务能力的质检项目,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质检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转企改制;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服务能力和服务体制建设;

  三是要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并制定试点配套政策。

  从质检系统层面,质检总局作为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的牵头部门之一,需完成的三个主要的整改任务:一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及直属检验检疫局所属的31家评审中心,整体转企改制,并入中检集团。此项目已经上报中央,等待批复;二是整合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同一区域内的机构进行综合设置,总局先建立公益一类机构和公益二类机构平台,将涉及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以及风险防控等不易或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检验检疫职能进行整合,名称分为区名加上检验检疫中心,划为公益一类;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的其余的检验检测职能在直属局范围内再分别进行纵向整合,划入公益二类,目前正在与中编办、财政部磋商。三是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去年11月,山东特检院等8家签署协议,共同组建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现已发展到15家,数家机构正在商量加入事宜。

  从地方层面,去年9月,中央编办同质检总局在武汉召开部分省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座谈会,对地方整合工作提出要求。今年3月,总局印发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明确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照公益类和经营类两类进行整合。部署了整合改革的三大重点任务、六大改革试点和四项保障措施。近期,部分省区市,在政府主导下,整合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湖北省质检局正在报批长江检验检测集团整合改革方案,湖北省特检院纵向整合全省15家特检机构后,规模、能力和效益都显著提升。江苏省在2005年整合全省95家特检机构的基础上,今年4月,江苏省特检院申请作为出资人投资2000万元,组建江苏省特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向市场转型探索。此外,江苏首个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揭牌,5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和服务机构落户南京。云南质检局将楚雄等6个自治州、县出口检测的人、财、物整合至省珠宝质检研究院,打造云南珠宝质检平台的形象。山东省已对全省特检机构实施整合,整体转企改制,不设公益机构,检验检测公益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浙江海盐原标准件检测中心完成了从县级事业单位到国有控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改制。广州市积极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方案和检验检测认证集团组建方案已经报批市政府。成都质检院2014年检验收入超过2.4亿元,同比增长20%,正在进行下一步的研究探索,实现公司实体化,最终实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另外,江苏、贵州、浙江都先后印刷了本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

  

  存在问题

  

  一个是缺乏倒逼机制,目前事业单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能取得财政补助,可借助部门行业的优势承载市场业务,缺乏改革的压力和动力,相当一部分机构和主管部门不愿意整合,强调自己的公益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是激励措施不足,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最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但是缺乏机构转企改制的激励措施。

  三是监管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这还需要国家层面出台政策,解决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问题。

  

  下一步措施

  

  一是明确事业单位的定位。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首先要明确机构定位,一类是政府编,检验检测不收费,由政府买单,另一类是经营类,其中非盈利机构准成本收费,税收予以优惠,对盈利机构,市场要完全放开,公平竞争,不能既享受政府投入,又在市场营收;不能既要行政级别又要市场收入,质检总局将和中编办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特别是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定位,要求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疫认证机构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不得从事盈利性业务,形成改革的倒逼机制。

  二是促进政府购买,研究制定检验检测认证服行业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规定,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监管,或市场监督抽查等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或者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方式。

  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法规立法,建立统一完善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和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业行政职责和审批事项,取消行业限制,结合红顶中介清理工作,禁止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认证中介机构以行政权利承接相关检验检测认证业务。

  目前质检总局正和中编办研究起草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计划在今年11月召开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会议,组织33个中央部门代表和全国质检部门的代表参会,部署加快各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转企改制、所有制改革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改革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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