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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保执法三个难题:取证难、处罚难、落实难

2016-03-02 作者: 浏览数:1220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环保事业取得很大突破。然而,记者近日在陕西多地走访发现,基层环保执法仍面临着两大短板和三个难题。专家呼吁,加快建立更加专业的执法队伍,细化处罚规则,建立更加透明、公开的监督体系。

  

 

  两大短腿:专业人才缺失、执法车辆严重不足

  记者调查发现,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监管手段,成为地方环保部门执法的利器。记者在陕西多地走访了解到,环保专业人才缺失、执法车辆严重不足是目前基层环保执法的两大短腿,导致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从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了解到,目前陕西省有2500多名环保执法人员,但是真正学习工科的不足百人,尤其是在执法一线,懂得技术,具备执法能力的工作人员更少。“目前省环保执法局有70多人,学习工科的不超过4个人,学习环境工程专业的仅我一人。”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说。

  基层执法环节多、执法人员能力差的矛盾在陕北这样的能源基地更为凸显。据介绍,按照编制,延安市环保局共有600多人,除去“老弱病残孕”不能下基层执法的,真正在一线执法的不足200人。当地环保干部告诉记者,延安有采油井场近4万个、近10万口油井、3万多公里长的井线,执法人手根本不够用。

  记者采访中发现,“执法车辆不足”也让基层环保部门感到头疼。延安市延川县环保局局长徐翔说,县里环境监察大队只有1辆车。每年中考高考、夜间监察等日常性检查任务本来就重,再穿插一些投诉举报、配合其他部门检查等,局里的这辆车根本倒腾不开。

  执法三难:取证难、处罚难、落实难

  记者采访了解到,基层环保执法还存在三个难题。

  难题一:执法取证难。冀武说:“企业生产环节众多,我们的环保人员不见得清楚每一个环节的污染情况。比如说一个日产4500吨水泥的水泥厂,两条生产线上配备70多台除尘器,我们只能检查一下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至于是否满负荷运转、除尘效果如何,我们无法一一检查。”

  延安市环保局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马成勇表示,没有专业的检测手段,只能靠肉眼观察。“企业真在仪器上动了手脚,我们根本看不出来”。有的企业则设置各种障碍阻碍环保执法。“小企业公然拒绝我们进入,大企业则是推诿与拖延。”

  难题二:执法尺度难拿捏。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的监管手段。但是多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环保法没有细化处罚条例,自由裁量权较大。“比如说规定最高罚100万元,但从0到100万元范围很大,到底罚多少缺乏细则。”冀武说。

  陕北是原油泄漏重灾区。2015年陕西省环保厅约谈了长庆油田和延长石油两家企业,并开出了32万元的罚单,但实际上32万元对石油企业是九牛一毛。而陕西咸阳一家企业因拒交超标排污罚款,使得罚款最终累计为1580万元。如何处罚才能既让执法对象心服口服,又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是目前基层环保执法面临的又一难题。

  难题三:执法落实难。基层环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环境保护的一些法规与其他法律和规章有一定的冲突。徐翔举例说:“比如说,采油厂的井场要求绿化,但是安监部门却说易燃易爆区域严禁种植任何树木;土地法要求临时用地不允许有临时围墙,但是环保要求必须修建围墙,控制污染区域。”

  专家建议:细化规则避免“一刀切”

  针对基层环保执法存在的难题,专家建议要从培养专业执法队伍做起。同时,各地要细化处罚条款,建立曝光制度,公开企业排污信息,让公众与媒体参与其中,加快依法查处的速度和力度。

  多位环保执法人员表示,与工商、税务、质监等执法部门相比,目前一些地方环保执法能力保障明显不足,呈现出“小马拉大车”的现状。他们建议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资金、能力建设投入等方面的考核,不断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

  专家表示,新环保法的处罚规定是大方向、大框架。各省市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适应省情的细则。其次,应区分一般性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和恶意违法排污等性质不同的行为,决不能一刀切。对于恶意违法的,处罚从严,应当大幅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在基层采访时,不少环保干部建议,应及时公开企业排污数据,让公众、媒体参与到环保监督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让违法顽疾与“人情执法”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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