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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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纤检局已正式发布《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3月31日开始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该《办法》填补了目前国内纺织品,特别是学生服质量监管的专业性立法空白,是纤维制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重要步骤,是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的质量监管,实现纤维-纤维制品“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措施。
重点解读
《办法》共分为5章,总41条,是对2006年颁布实施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该《办法》旨在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等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特殊消费群体的人身健康安全。与旧的管理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调整的纤维制品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也就是增加并强化了对学生服、纺织面料的质量监管;同时,确定了开展纤维-纤维产品的“全链条监管”,要求质检部门内部按照各有侧重、发挥特长的原则进行职能调整,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查等工作制度的实施,提高监管效果。
主要新增章节
第十六条 学生服、纺织面料标识还应当包括:纤维成分、含量;安全类别。
纺织面料不能确定安全类别的,应当标注国家标准要求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含量等理化检验指标。
第十七条 学生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向使用单位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