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对检验检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6-04-06
作者:
浏览数:617
2016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提出要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验检疫科技工作处于新的历史起点,需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准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抓住机遇聚集各种有利因素,牢牢把握创新发展的主动权,构建满足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引领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是基本目标。科技是质检事业的根基和血脉,业务工作是科技创新的源泉,检验检疫科技创新始终服务于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支撑引领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
“四个创新”是主要内容:一是加强技术创新。以技术机构为技术创新主体,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多学科、多交叉、装备一流的优势,关注基础前沿创新成果,重点开展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明确技术机构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技术机构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检验检测网络,充分发挥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在维护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口岸疫病疫情等方面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提高一线现场检测、快速检测能力。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积极开展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二是加强管理创新。围绕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风险管控,优化管理流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化技术,提高检验检疫业务数据的使用效率,不断推进管理智能化和通关便利化,为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加强协同创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形成核心竞争力,联合具备相互补充、上下对接的学科、检验检疫机构、企业、研究单位,搭建合作机制和平台,集成社会资源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组织或参与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研究,重点加强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NQI专项)申报实施,加快基础前沿最新成果的应用、转化和引领。四是加强区域创新。充分激发检验检疫机构科技创新能力,结合各自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区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布局。检验检疫机构主动融入地方科技工作体系,积极争取地方投入和加强支持力度,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区域创新体系。
“两个建设”是保障手段:一是优化创新环境建设。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进一步加强管理部门、承担单位、负责人三级管理体系。落实完善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制,承担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督导和过程管理,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完善成果和奖励评价,强调成果可转化在评价中的作用,根据各类科技研究特点,建立指标明确、各有侧重的奖励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的宣传和引导,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加强创新顶层设计,研究确定对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需求,建立重点攻关项目储备库。加大对重大科技活动、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宣传力度,营造宽容包容的创新氛围,保障学术自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加快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加强科学伦理、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
“两个促进”是社会服务接口:一是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建设,积极参加地方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等科技基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运行服务管理模式探索。二是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积极介入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服务等第三方科技服务市场,开展“国家质创空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发挥质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成果转移转化的程度。
科技创新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检验检疫科技创新体系将持续改进,不断探索和丰富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支撑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