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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监出台20条措施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2016-09-27 作者: 浏览数:933
近日,上海市质监局公布了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出发点的《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二十条”)。用实打实的举措,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获悉,上海质监局此轮简政放权的改革重点是,抓住制度建设核心,为顶层设计谋篇布局。比如,起草《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中现场联合评审等制度的设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考核、重复检查;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法起草、《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立法后评估等工作,为建立竞争性监督抽查机制等方面找准突破口,为相对人减少不必要的负担。
 
  按照“二十条”要求,一是要摸清底数,依据“合法、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推进建立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信息化平台为保障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框架;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监管形势的审慎有效监管机制。另外,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质监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进行跟踪评判和效能评估,并逐步向其他领域、其他区域、其他事项复制推广。
 
  “二十条”提出,采取统一登记、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对现行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再审查、再清理,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程序。
 
  在推动国家级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方面,“二十条”提出,构建“以优化办理流程为核心、以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和发布《行政权力管理通则》地方标准;强化内部层级监督,促进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二十条”要求,公布新版行政审批目录,做到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推进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等审批事项;在生产许可证核发中,进一步放宽对企业提交延续申请和提交监督抽查合格报告的时限要求;探索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核发的告知承诺制度,提高审批改革实效。
 
  在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后评估工作方面,“二十条”提出,开展评估评审制度改革理论研究;采取取消评估评审、取消审批转移中介服务等改革方式,加强事业性技术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家考评队伍监管,做好后期改革措施储备。
 
  “二十条”提出,要建立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制度体系,实现监管资源信息整合共享、协同监管,发挥监管合力。
 
  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方面,“二十条”要求,组织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事项清单、指导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对电商平台经营的消费品开展风险监测评估,重点抽查高风险产品,并根据抽查结果,积极实施源头追溯。
 
  “二十条”要求,在行政审批中,对企业形成的时间、材料、收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梳理,建立制度性交易成本清单;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质量监督工作中,开展检验样品付费的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逐步推进电子印章应用试点;畅通网上预审、电话预约、绿色通道等服务渠道;在业务受理大厅设置“企业专业申报指导区”,提供一对一的专业申报指导服务。通过改机制、优流程、控时限、降费用、减材料等综合手段,降低相关成本,让企业和群众享有改革红利,增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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