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促进检验检测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当前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措施。根据省、市质监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质检所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顺利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切实加强对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市质检所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整治目标。同时,召开全所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文件,提高全所员工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查本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以及实际运行的有效性;对照单位职责检查本所依法施检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对照本所体系文件及规章制度,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对照个人岗位职责,检查人员档案及管理、培训、考核和个人履职情况;对照《评审准则》及本所检验资质证书,通过检验报告自查,检查检验业务的合法性、规范性,执行标准的有效性、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规范性。
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检查,增加了诚信建设相关内容,制定了《检验检测诚实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人人签订《检验检测人员诚实信用承诺书》纳入个人技术档案;通过对规章制度的检查,制定了《执行“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管理制度;通过对检验报告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委托检验业务流程。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按照要求随查随改;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组织了内部审核,对不合格项制定了纠正措施,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积极实施。在整治活动中,市质检所还组织了全员业务培训,宣贯了GB/T31880-2015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学习了质量控制、质量监督、期间核查等管理知识。
经深入查找,市质检所未发现虚假服务、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超能力范围检验检测以及违反检验检测程序、非授权人签字、资质认定证书过期失效、不按规定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内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深入分析原因,积极实施整改,并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针对性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