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5批次不合格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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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威海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食用油与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具、罐头、速冻食品和饮料12类食品93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2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9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餐饮具11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罐头2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环翠区小雨点快餐店抽检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28m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二)文登区矫明霞饭店抽检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0mg,标准规定为0.2mg。检测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三)荣成市马大哈营养餐饮有限公司餐吧抽检的青豆,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43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四)文登区小夫妻快餐店抽检的餐盘(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五)威海青瓦台韩式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餐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