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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可--实验室质量监督员任职要求与工作内容

2018-12-07 作者: 浏览数:2318

  1、质量监督员的任职要求

  (1)熟悉检测方法和检测过程,起质量监督作用;

  (2)侧重于技术方面的检查;

  (3)按规定的分工检查;

  (4)对检测目的清楚;

  (5)对检测数据正确与否有判断能力。

  CNAS认可质量监督员可随时对委托的产品(材料)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对整个过程、或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抽查监督,监督工作量不低于5%。

  2、质量监督员监督工作的内容包括

  (1)对委托样品状态及记录、样品的流转、在检人员、检测仪器设备状态、环境情况等工作记录及检测标准

  的确认进行监督;

  (2)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情况及检测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

  (3)监督员对工程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应按项目进行监督。

  (4)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A、任务委托手续的完整性;

  B、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状态;

  C、现场环境的确认;

  D、原始记录情况;

  E、检测报告情况;

  F、检测人员操作情况。

  3、质量监督员的配置要求

  (1)为检测第一线的业务工作岗位而设定的;

  (2)实验室在配备质量监督员时,比例应当恰当。

  (3)每个专业技术领域应考虑到,只要能满足工作即可。

  4、质量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员应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当发现试验、检测中有不符合试验、

  检测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有权终止试验、检测工作。

  (2)监督员要做好监督记录,并有责任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现的问题。

  (3)在处理检测的特殊情况或质量问题时,监督员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4)监督员应熟悉监督范围内的专业知识以及质量体系文件,并不断学习和掌握与试验、检测有关的最新标

  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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