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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2-12 作者: 浏览数:1522
各相关机构:
 
      根据目前形势和相关政策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对近期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安排

 

3 月底前不安排湖北地区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现场评审,2月底前不安排全国其他地区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现场评审。

 

二、初评及一般变更扩项安排

 

机构可通过业务系统正常提交初评、变更或者扩项申请,CNAS将按照程序规定做好现场评审安排前的文审和前期准备工作,视形势发展随时启动现场评审工作。

 

三、特殊能力变更和扩项工作安排

 

为满足目前紧急工作需要,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业务系统提交能力变更和能力扩项申请。

 

1.能力变更

 

检验机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在业务系统提交能力变更申请后,CNAS将基于申请机构的自我声明,直接批准认可。

 

 2.扩项(新增项目、参数、方法或扩大测量范围)

 

机构提交扩项申请,CNAS将安排专家采用文件评审的方式(必要时辅以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评审,经专家推荐后,办理评定批准。

 

上述能力变更和扩项申请先通过业务系统提交电子版,相关机构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在条件允许后,纸质申请材料可随后寄出。

 

特殊能力的扩项和变更措施仅适用于已获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含医学实验室)、校准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及检验机构等。对于初次申请认可的机构不适用。对于通过上述方式批准认可的能力,按认可规则需现场评审的,CNAS将在条件允许后,及时追加现场评审。

 

四、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项目负责同志。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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