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修订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了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施行告知承诺制度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措施。为服务企业和送检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两站合一”、“三检合一”等措施。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对机动车检验服务体验提出了更高的期待。
为适应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修订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rkjcsg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车检机构补充要求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车检机构补充要求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
附件:1.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修订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