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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监局遴选社会检测机构承担产品质量检验

2015-05-07 作者: 浏览数:956

  省质监局近日发布消息称,对18种产品采用竞争性遴选机制选定承检机构。

  日前,省质监局根据相关方案,对服装、纸巾纸、卫生纸、定配眼镜、制动液、防水卷材、人造板等7种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汽油、柴油、润滑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婴幼儿纸尿裤、壁纸、电暖宝、电热毯、插座(含插排)、制动液、防冻液等11种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承检机构面向社会进行遴选。

  截至目前共有28家(次)检验机构参与了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的遴选,45家(次)检验机构参与了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的遴选。

  省质监局表示,此次竞争性遴选,目的是改革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模式,由原来的指定机构转变为建立开放式、面向社会遴选机构、公开标准、多家竞争、择优选用的运行机制,实现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社会化。

  此外,引入竞争机制可调动检验机构的积极性,激发检验机构活力,使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同时还可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鼓励社会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促进产品质量社会共治。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遴选体现了“公平、择优”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能发挥更大社会效能,促使质监部门的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更加透明、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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