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科学仪器研发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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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推进上海科学仪器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方向1、仪器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重点支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需求量大、高度依赖进口、价格昂贵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攻克高端科学仪器设备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提升上海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研究内容:(1)面向应用需求的科学仪器系统集成开发。主要支持:针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通过仪器物联和集成创新,研制包括样品采集处理、监测检测、数据分析等内容,形成科学仪器系统集成,为建立重大事件的预警与监控体系提供支撑。(2)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主要支持:对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加强前期预研,重点关注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自动化样品前处理;高性能色谱、光谱、质谱等重大科学仪器的研究。
执行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方向2、仪器配套方法研究
研究目标:针对上海市科技攻关研发的科学仪器,开展相应的配套方法研究,提高上海市科学仪器的使用深度和应用水平。
研究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生物医药领域仪器应用方法研究,形成一批仪器使用标准操作程序及相关检测方法,并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执行期限: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标准物质研制
研究目标: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标准物质,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进口同类产品水平,实现标准物质高溯源性。
研究内容:重点研发食品安全、材料领域,针对第三方检测用农残、兽残标准物质及宝石标准物质,开展标准物质的研制、定值、方法验证与应用研究。
执行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医疗器械、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不属于专题一的支持方向。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者若申请项目评审专家回避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需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对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申报材料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至6月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送达地址: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联系人:曹飞宇 联系电话:33637937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申报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咨询与投诉:
1、指南内容可咨询市科委研发基地建设与管理处,电话:23112518;项目管理中心,电话:54065067。
2、网上填报事项可咨询市科技信息中心,电话:64680066。
3、投诉:市科委监察室,电话:23112573。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