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变了吗?中国RoHS更新了吗?
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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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信部发布新版中国RoHS征求意见稿
2015年5月18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版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旧版管理办法比较,新版管理办法在产品规模、合格鉴定准则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变:
1. 产品范围扩大,向欧盟RoHS挨近。将本来的“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规模调整至与欧盟RoHS指令共同。不在原管理办法规模内的家电及白电类产品全部被包含在新管理办法中。
2. 对产品的界定。旧版管理办法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产、出售和进口电子信息产品适用。但,出口产品的出产在外”,在新版管理办法中将“出口产品的出产在外”删去。亦即指在国内出产供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将来也将归入到管制领域中.
3.明确树立合格鉴定准则。新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树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约束运用合格鉴定准则”,为该管理办法的顺利落地奠定根底。
2、美国将双酚A列入《加州65号法案》
美国加州环境保护局环境健康危害评价单位正式将双酚A物质列入《加州65号提案》的“生殖毒性物质清单”中, 收效日期:2015年5月11日。
出口美国尤其是加州的产品,以及买家有要求满足加州65的公司须密切重视产品中BPA的存在状况,特别是能够与食品触摸的资料,以及孩童使用的产品。我们能够帮忙公司查询产品中BPA的含量,以及对产品进行BPA的风险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