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对下一步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部署,将由市环委会组织市城乡建设委、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区及各功能区大气污染源进行巡查,重点督查各区域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源、重点区域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减轻机动车污染:
年内淘汰黄标车42158辆,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计划行动方案》,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制定了《2016年武汉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市2016年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减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规定,武汉将成立由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的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专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继续执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对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实施“五不”(不环检、安检,不核发环保标志与安检合格标志,强制期满前1年内机动车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措施,并加速淘汰营运黄标车及财政供养的黄标车,保障完成淘汰42158辆黄标车的工作任务,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同时,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测行驶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污染状况,以加大对上路行驶排放超标机动车的排查、监管及处罚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推进油气整治:
重点区域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90%以上
武汉市将更加注重在挥发性有机物及油烟治理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逐一进行登记备案、抽检整治。
据悉,武汉市将督促重点石油化工企业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摸底排查和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监管执法,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推动包装印刷行业、家具制造行业等突出问题单位搬迁至三环线外地区。
同时,在2016年年底之前,武汉市将推进重点区域范围内餐饮油烟污染源综合整治,重点区域范围内基本完成餐饮业单位、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完成餐饮油烟治理改造及老旧社区家用油烟直排设施环保改造2.5万家;基本取缔无证照的餐饮经营场所,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