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至12月,相城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8家电影院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3D眼镜清洗、消毒和储存,空气、微小气候的检测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检查过程中发现“苏州尚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情况;除一家影院在近一年内未做空气、微小气候检测外,其余都按规定进行了检测,且检测均合格;检查发现多家影院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3D眼镜)进行清洗、消毒以及规范储存,或者是清洗、消毒措施不完善;部分影院存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不完善等现象。
根据国家卫生部发布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电影院供观众使用的眼镜在每场电影后都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眼镜,也就是需要"一客一换一消毒",相城区卫生监督所责令违规单位限期整改;根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营业,区卫生监督所对“苏州尚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苏相卫计(公)罚【2017】9号),责令该单位限期两周内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800元;根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能少于一次,区卫生监督所对相关单位给与警告,并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未来,相城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影院的监管力度,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电影院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确保市民健康观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