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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与九国签署认可双边合作协议

2015-06-15 作者: 浏览数:1436

CNAS与九国签署认可双边合作协议

CNAS与九国签署认可双边合作协议

CNAS与九国签署认可双边合作协议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与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认可中心(GAC)、丹麦认可机构(DANAK)、蒙古国标准化与计量局(MNAS)签署了双边认可合作协议。

  在2015年世界认可日活动暨“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启动仪式上,在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副局长孙大伟和CNAS主任王凤清的见证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与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认可中心(GAC)、丹麦认可机构(DANAK)、蒙古标准化与计量局(MNAS)签署了双边认可合作协议。

  由沙特、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也门等7个国家组成的海合会地区和丹麦、蒙古是我国产品和工程技术服务出口的重要对象和资源进口的重要来源。双边合作协议的签署使我国与上述国家的认可双边合作形成了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将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加强在检测、检验、认证等领域的认可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双方认可结果和经过认可的检测、检验、认证结果在多边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采信奠定了基础。双边合作协议的签署是第八个世界认可日活动的重要成果。

  目前,CNAS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日本、韩国、乌兹别克斯坦、希腊、印尼等国签署了双边认可合作协议。这次CNAS再与覆盖九个国家的认可机构签署双边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扩展和加强CNAS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认可合作网络,更加充分地发挥认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保障良好营商环境和贸易自由化的积极作用,为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内,CNAS还将在中俄标准计量认证检验监管框架下同俄罗斯国家认可机构签署双边认可合作协议,在国际认可合作组织年会期间同土耳其国家认可机构签署双边认可合作协议,签署的双边认可合作协议将达到20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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