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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处理一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015-07-28 作者: 浏览数:697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27日讯广西住建厅近日通报2015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检查情况。7月27日,记者了解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住建厅目前已通过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整改及暂停检测报告审批权等方式,对一些不作为的住建部门、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和虚报材料的送检企业,分别进行了处罚,旨在规范检测行为。

  据了解,广西住建厅此次检查了南宁、桂林、来宾、河池、百色等5个设区市及其所辖部分县共3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点检查检测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和资质未就位的县域检测机构。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较好地合理配置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及场地环境,并按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试验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疏于对辖区内县域检测机构的管理,对本地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建设和视频监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南宁、桂林、来宾等地个别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无资质检测机构放任自流,对县域内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不闻不问,甚至有失控的现象,给一些建筑工程留下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检查发现,有些检测公司在没有停业整改的情况下,依旧对外承揽检测业务,如:广西都安公诚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和广西都安宏轩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检测资质,就私自对外承揽业务;除此之外,有21家检测机构的材料力学性能试验设备未按要求安装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有15家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有8家检测机构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留置已检试样,试验室功能分区不明确;有5家没有安装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检测机构未建立或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不合格项目台账。

  广西住建厅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暂扣13名检测人员的上岗证;对未取得检测资质仍承接检测业务且在去年检查中被责令整改的2家检测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停止对外承接检测业务,暂停其在广西境内的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和检测试验上岗资格;对试验室管理混乱、计量认证未覆盖、未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的10家检测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在15日内完成整改;对质保资料严重缺失或整改不到位的2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责成当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对未按规定安装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21家检测机构进行警告。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疏于管理的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据悉,下一步,广西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督促县域内检测机构尽快就位,按期进行计量认证,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按规定将检测数据及监控资料存档和上传,逐步推进检测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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