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3日),陕西省物价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及西安、商洛、杨凌三市(区)的3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将处以25万元罚款;对第1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免除处罚;对其他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或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对其余2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6—8%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576.9561万元。